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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1-03-16 13:02:12

❶ 申请民办教学的申请书怎么写拜托了!!

参考一下北京的

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程序
(试行)
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❷ 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如何申请

一、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二、办事流程

1、学校名称预先核准(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2、向县教育局提出筹设申请(需所在地中心小学和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同意筹设批复文件。筹设期不超过三年。

3、向县教育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4、注册登记(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记)。

(2)民办学校申报表扩展阅读: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❸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表如何填写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1、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关于×××学校的申办报告
XXX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
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表1:九江市拟批民办学校概况表学校名称举办者姓名
(或单位名称)校址举办者身份证号(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电话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称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学校负责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简要)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内容办学形式办学规模办学规模数(班)在校生数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占地面积(平米)校舍建筑面积(平米)自有:租用:自有租用:现有图书现有教学设备折合人民币现有实验实习设备折合人民币注册资金(册)(万元)(万元)(万元)出资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举办者联系电话申办日期年月日资产来源说明举办者及学校首届董事会成员签名注:表后粘贴①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复印件;
②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❹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怎样填

根据中国教育促进袭法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申请填写:
(1)其中需要准备筹设批准书,筹设报告情况学校章程;
(2)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决策人名单;
(3)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4)审批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止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形式的回答;

❺ 如何填写民办幼儿园申请表格范本

第三条 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幼儿教育机构。鼓励幼儿园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辖地管理。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给办园许可证后,方可设立并进行招生。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开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幼儿园内无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园舍坚固、安全、通风、适用。有室内、外幼儿活动场所。 (二)幼儿园有独立名称和办园章程,法人代表要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公民。 (三)企事业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民办个体办幼儿园要有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备用教育资金。 (四)园长、教师应具有正规幼儿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幼儿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明等。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 (五)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幼教工作中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四)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五)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六)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第八条 办园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幼儿园名称和执业场所具体位置及基本情况; (二)幼儿园开办宗旨和办学模式; (三)幼儿园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班额设置等; (四)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五)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幼儿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固定资产、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教育经费来源; (八)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责任承担方式; (九)幼儿园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幼儿园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园章程自幼儿园被批准开办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初查完毕,提出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幼儿园15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不能登记注册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幼儿园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如实填写《东湖地区幼儿园申办审批表》、《南昌市幼儿园(班)申报登记注册表》。 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应向幼儿园颁发江西省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许可证,并在当年秋季在市级报刊上予以公告;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班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及年审,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或副本因故遗失,幼儿园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及补办。 第十二条 幼儿园凭据登记注册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许可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等。 第十三条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法人代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幼儿园因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办学行为,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原发证件。 幼儿园停办应提交该园园长签署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说明文件。 第十六条 幼儿园在领取登记注册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或停止办学行为满一年的,视为主动停办,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 幼儿园出现机构改制、人员变动、园舍搬迁等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同时注销、收回原注册登记许可证。 第十七条 幼儿园注册登记许可证每四年更换新证。登记机关每年对所登记幼儿园进行考核和年审。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暂缓年审;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幼儿园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幼儿园。 第十八条 幼儿园注销后,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公章,并下发注销决定。 第十九条 幼儿园在年审工作中应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东湖地区幼儿园注册登记年审报告》、年报统计表、年度财务报表等。 第二十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不当; (二)教育内容和方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三)年度统计和年审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 (四)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 (五)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六)违反收费政策,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七)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较坏影响; (二)登记机关收到有关举报较多,且调查落实情况属实; (三)年度统计报表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四)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五)违反收费规定,财务管理混乱,有乱收费现象; (六)无故拒绝登记机关管理。园长(法人代表)无故缺席重要会议一年在2次以上;无故滞后完成交办的工作,影响工作进展;无故全年不参加任何活动; (七)在当年工作检查中发现其它违规现象,且整改不力,情节严重; (八)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❻ 民办学校到民政局的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版教育事业权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长春市xx培训学校。
学校名称:
(名称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学校地址:
长春市xx区xx街xx号
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

(写明本校要培训的对象,实现的目标。)

办学能力: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xxxxxxxxxx
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学校教师的从教经验、资力、水平以及取得的荣誉。
办学条件:
建筑和环境:
教学设备:
资金保障:
学校办学资金来源合法充足,办学启动资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最低不少于50万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最低不少于10万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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