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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常识

发布时间:2020-11-25 06:12:35

A. 知识产权的基本常识

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法律用语。涉及版权的作品有:图书、音乐、绘画、雕塑、电影、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广告、地图和技术图纸等。

专 利

专利是对发明授予的一种专有权利。一般来说,专利让专利权人有权决定他人能否使用以及怎样使用发明。为了换取这项权利,专利权人在公布的专利文献中公开发明的技术信息。

商 标

商标是能够将一家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的手工业者常常在产品上标上自己的签名或“标记”。

工业品外观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物品的装饰性或美学特征。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特征,如物品的形状或外表,也可以是平面特征,如图案、线条或颜色。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是用于具有特定地理来源的商品的标志,这些商品具有可主要归因于产地的品质、声誉或特征。最常见的是,地理标志包括商品产地的名称。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关于可以被出售或许可的机密信息的知识产权。他人以违背诚实商业做法的方式,未经授权获取、使用或披露此类秘密信息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并且违反商业秘密保护。

知识产权的特点

1.专有性。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2.地域性。

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3.时间性。

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01

综合类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对外贸易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02

商标权类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03

专利权类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防专利条例》

04

著作权类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05

商业秘密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06

植物新品种权类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07

特殊标志类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08

地理标志类

《商标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09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10

其他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B. 商标注册需要了解哪些知识

商标申请流程1、查询与分析选择自己的商标(如中文/英文/图形),并确认要注册在哪些产品或者服务上;根据产品名称,确认该产品所属类别.再确定申请人需查询的商标及类别;如发现没有相同且近似的商标,申请人就可以进行该商标的申请准备工作。2、确定商标设计稿3、办理商标申请手续,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4进入商标局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形式审查,约一至三个月的时间,出具国家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商标网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申请信息;第二部分是等待实质审查,8个月左右的时间;5、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审公告期,公告期为三个月6、核准公告期一至两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C. 商标查询的常识

商标查询复是指在你做商标注制册之前做得一步工作,做商标查询需要做的就是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情况,是否有近似情况,需要查询哪些类别,商标查询可以自己查询,排除一些明显的。但是建议在专业人士查询下,给出合理建议,有个商标查询机构做得非常好,八戒知识产权他们是人工进行查询,及时给予建议。

D. 商标注册基础知识普及:商标种类有哪些

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8大种类。
(1)根据商标的构方式内来分类,可分为文容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子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等。

E. 谁知道大量有关商标的知识

http://www.xasmzy.com/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77&Page=2 商标(英文TradMark),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商标具有的特征为:(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 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使用在商标上的符号: TM——商标符,指已经向商标局登记(申请注册)、或持有人声明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
SM——同上,用于服务商标。
R——注册符,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目前化妆品的商标标注目前国内销售的化妆品品牌,在商标标注方面约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标注商标的,如:玉兰油、妮维雅等知名品牌 二:不标注商标的,如:羽西、欧莱雅、za、温碧泉、安尚秀等知名品牌 [1] [2] 下一页

</SPAN></SPAN></p> 三:品牌中部分产品或系列标注商标, 部分又不标注的:如自然堂品牌 综上所述,以上三种情况均符合国家商标法规定。 </td></SPAN></SPAN>

F. 商标注册基础常识的申请基本要求

国家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最新政策:
①法人公司、法人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申请项目不受限制。
② 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在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需要同时提交其从事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并且该自然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姓名一致,申请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批准的项目,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③ 以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视同为自然人。
④ 国家机关、某些行政机构、某民间协会组织等非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商标局不受理其商标注册申请。

G. 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中关于商标的那些知识点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遵循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申请在先原则和自愿注册原则。
二、商标权的特征
(一)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二)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
(三)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
(四)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
(五)类别性: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H. 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关于商标的那些事儿

一、商标是什么?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二、如何取得商标?
1.注册原则:即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可以不注册,但不注册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也不能获得独占使用权,别人也可以用同样商标)。
2.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谁就可以获得。
3.授予商标权的情形: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4.不授予商标权的情形: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三、商标权也有有效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算起。期限届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四、商标被侵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五、商标权被侵权了怎么办?
1.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2.法律保护商标权有三种方式:
(1)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工商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封存或收缴侵权人的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处以罚款等。
(2)被侵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除追究行政、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员还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商标终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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