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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常识

发布时间:2020-11-24 21:20:08

㈠ 小学生安全防护知识

小学生日常安全要记住的事项
小朋友,当你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不管来的人有什么理由,即使是自称是你的爸爸妈妈的朋友的人,请你都不要给不认识的陌生人开门。
小朋友,如果你同爸爸或妈妈在逛街或游公园时,万一与爸妈走散了,应该马上去找警察叔叔或保安叔叔,一般找穿着制服的叔叔阿姨比较安全(如慈客隆二楼电梯口就有保安)。一些大商场和小区门口都有保安室,一些银行里面有管保安的叔叔伯伯。如果身边找不这样的人,可找商店里卖东西的叔叔阿姨,也可找一些学校或工厂门口的管门卫的老爷爷。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跟陌生人去找大人,防止被坏人拐骗。举个例子讲,如果你在峙山公园与爸爸妈妈走散了,你先要考虑找穿着制服的保安叔叔,如果找不到,请你找玩游戏卖票的工作人员。
小朋友,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小朋友,请你记住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爸爸妈妈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还要记住自已的叔叔伯伯、舅舅、阿姨、外公外婆的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碰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联系。
小朋友,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小朋友,不要玩宠物,如狗啊,猫啊,一是容易被狗、猫咬伤或抓伤,得狂犬病的,二是容易得其他传染病。

㈡ 磨床有什么安全防护常识

磨床是运用磨具对工件外表进行磨削加工的机床。磨床的适用范围很广,不只能够进行高精度、高功率的磨削,也能够进行外表粗糙度很小的磨削,且合适加工多种硬性与脆性资料,所以在工业运用上遭到广泛期待。下面有一些磨床的安全防护常识向我们介绍,期望给需求协助的兄弟供给些主张。
磨削加工运用较为广泛,是机器零件精细加工的首要办法之一。可是,因为磨床砂轮的转速很高,砂轮又比较硬、脆、经不起较重的碰击,偶尔的操作不妥,撞碎砂轮会形成十分严峻的结果。因而,磨削加工的安全技术作业显得格外重要,有必要采纳牢靠的安全防护设备,操作要精力会集,确保满有把握。
此外,磨削时砂轮的工件上飞溅起的微细砂屑及金属屑,会损伤工人的双眼,工人若大量地吸入这种尘末则对身体有害,也应采纳恰当的防护办法。磨削加工时应注意如下的一些安全技术问题。开车前应认真地对机床进行全部查看,包含对操作组织、电气设备及磁力吸盘等卡具的查看。查看后再经光滑,光滑后进行试车,承认全部杰出,方可运用。
装卡工件时要注意卡正、卡紧,在磨削进程中工件松脱会形成工件飞出伤人或撞碎砂轮等严峻结果。开端作业时,运用手调办法,使砂轮慢些与工件接近,开端进给量要小,不许用力过猛,避免磕碰砂轮。需求用挡铁操控作业台往复运动时,要根据工件磨削长度,精确调好,将挡铁紧牢。替换砂轮时,有必要先进行外观查看,是不是有外伤,再用木锤或棒槌敲击,需求声响洪亮确无裂纹。装置砂轮时有必要按规则的办法和需求装置,静平衡调试后进行装置,试车,全部正常后,方可运用。工人在作业中要戴好防护眼镜,修整砂轮时要平衡地进行,避免碰击。丈量工件、调整或擦洗机床都要在停机后进行。
用磁力吸盘时,要将盘面、工件擦净、靠紧、吸牢,必要时可加挡铁,避免工件移位或飞出。要注意装好砂轮防护罩或机床挡板,站位要侧过高速旋转砂轮的正面。机械加工职业所加工商品品种繁复,工件巨细尺度不一样,需求加工精度各异。相对需求砂轮转速于主轴线速度不一样,单纯调整主轴转速来满意工件加工线速度很难调整到抱负状况。又因为轴杆类加工进程所发生应力曲折,磨削进程会发生砂轮进给力矩不一样,这样就带来砂轮输出转速/力矩不一样改变,相应会发生振刀纹/烧糊纹等,磨削精度很难确保,由此形成出产功率低,精品率低一级。

㈢ 请问安全防范常识的观后感怎么写

可参考:
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感想.
20010年6月是全国安全月,这次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我在观看了安全事故板报后,现场的情景触动了我的内心,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一幅幅画面映入眼连,内心此起披拂,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爱生命、关爱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事故原因表明我们的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较多但后果是严重的难以挽回的。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职工生产在第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应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
每一位职工都要有危机意识,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你终身的遗憾。
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班组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作为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者,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必须实实在在,认认真真的作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在工作中,班组长应多留心,随时掌握组员的情绪和行为变化等情况。发现有波动者,必须采取不同方式加以疏导和解决,避免事故的发生。只有这样班组这个集体才会更有活力,长期安全才能有保障。
活动中我们乙班每一位员工立足于本岗、深刻体会遵章守法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爱着每一位家庭的幸福和美满,幸福是人生最大的愿望,安全生产才是人生幸福的基础。
乙班:xxxxx
观后感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工序”。职工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才能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安全教育要从各种方式,把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方在第一位,让职工真正意识到安全生产对自己的重要性,将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融会贯通,通过改变教育方式和形式

㈣ 交通警察安全防护常识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上路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的工作秩序,规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支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包括高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下同)上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应当遵守本规定,并督促参与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车辆施救、现场清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下列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一)执行勤务的警车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反光锥筒1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警戒带2条、拦车破胎器1个、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牵引绳1条、手电筒2个、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二)每个大队配备2辆事故现场勘查车,车上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便携式发光锥桶2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发光导向标志牌1块、现场勘查灯2个、防爆强光灯1个、手持扩音设备一个、警戒带4条、拦车破胎器1个、简易破拆工具1套、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医用橡胶手套4副、牵引绳1条、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三)执行勤务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1个。
事故处理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2个。
(四) 每个大队应当配备防化服2套,防弹衣、防弹头盔各20件,备用反光锥桶20个,枪支按需配备。
第四条 大队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使用、维护、移交等制度。
民警每次上路执勤执法完成任务后,要自行检查、清点自己领用的安全防护器材、装备,使用单位每月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清点,发生损坏或者故障的,及时安排修理、更换、补充。
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前,带班领导应对出警的人员提出自身安全防护要求,根据任务要求检查民警是否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未带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安排出警;完成任务后,对安全防护工作作简短的总结,纠正不规范的做法,明确改进措施,要求民警进行整改。
第五条 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事故现场快速、有序、安全、顺利地进行。
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辖区勤务中队领导、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辖区大队领导必须到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工作。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不明确时,按下列情况依次确定:
(一)直接分管对应业务的支、大队领导在现场的。
(二)方案、预案中规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的。
(三)其他领导现场指定、预先指定的。
(四)现场民警中职务高的。
(五)现场民警中警衔高的。
第六条 支队、大队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采购领用发放登记记录、检查监督记录、维修维护保养记录。
支队每半年、大队每季度对下级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支队负责对机关全体民警和各大队、中队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大队负责对本大队全体民警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防护实战演练,重点加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以及夜间、雨雪雾天巡逻执勤时的安全防护技能研究和实战演练。
培训要以实战操作为主,理论知识为辅,凡是未经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知识专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不得上路执勤执法。
第八条 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督的长效安全防护机制和意外伤害情况下的应急救助机制。
第二章 交通秩序管理的安全防护
第九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勤警车应当开启警灯,交通警察应当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使用停车示意牌。执行具有危险的任务时,按规定穿着防弹衣,戴防弹头盔。
(二)驾驶警车正常巡逻执勤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时速控制在60至80公里,按规定保持车距,保证安全。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三)执勤时不得少于2人,现场执法应当在路肩、港湾式停车带、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设点执勤应当在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四)夜间、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高速公路设点执勤,不得少于3人,应当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十条 交警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站在交通安全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伸手拦截,抓、拉车门、车窗及车辆的其他突出部件,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内,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警民警驾驶机动车追缉或将车辆置于违法车辆前方强行阻拦。
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逃跑的,可采取记录车号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予以先期处理,事后再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戒备措施:
(一)执勤民警应当2至3人编组执勤,按规定携带武器、装备。遇突然袭击时即可迅速持械在手,形成合力,互相配合,制服犯罪分子,必要时可以联络增援,避免陷入孤身无援的境地。
(二)拦截盘查车辆时,应在路中设置路障,执勤民警站在路边明亮处,使用停车示意牌,示意车辆靠边停放,首先要求驾驶人将车辆熄火。注意防止来车速度过快,将民警撞伤。
(三)正在执勤的巡逻警车,遇有情况临时停车时,要车不熄火,坐不离人,占据有利地形,前不受挡,后不受阻,一有情况,立即出动;夜间巡逻,遇有人拦车,执勤民警应立即下车,持枪械在手,做好应急准备,密切观察周围动静,防止遭受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下车时,车辆应尽量停在路边或其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民警不要离开车辆太远,可站在车辆两侧或车门口。
(四)执勤中有人报案或诉说其他事情,应保持戒备,要尽量使对方处在自己的左侧,不宜靠对方太近,防止犯罪分子以报案、问事为由向执勤民警突然行凶。遇人请求到某处处理问题时,不能单身前往,特别是夜间遇到这种情况,应保证有足够的警力,要让对方面前边带路,民警尾随其后持械行进,并随时观察动向。
(五)接受陌生人递送的东西时,应在距其1米左右伸臂去接,并注意观察其举动,防止其突然袭击。
(六)执勤民警在对可疑人进行盘查时,要有专人负责通讯联络;执勤民警不要同时处于被盘查人的正面,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有1人面对即可,并注意与其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在被盘查人的两侧(至少是右侧),要各有1人密切注视,防止其行凶或逃跑;对神态紧张、手插在衣兜、腰间或提包里不肯拿出来的嫌疑人,居于其两侧的执勤民警,应作出迅速反应,出其不意地剥夺其双手的活动能力,防止其利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匕首或其他危险物品突然行凶;可疑人对盘查的问话似听非听、心不在焉、所答非所问、默不作答、用目光扫掠目标时,执勤民警应严密防范;需要检查其携带的包裹物品时,应责令其退后三步,由一名民警在其侧面密切注视,另外一名民警打开检查;选择盘查的地点应注意选择宜明不宜暗、宜宽不宜窄、宜静不宜闹、宜简不宜杂、宜近不宜远之处进行。
(七)押解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或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嫌疑人以及群众扭送的现行犯罪分子时,一般均应采取约束措施。
(八)遇道路上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现场民警应迅速了解和查明群体性事件的事由、人数、地点、影响道路的程度及动态情况,并灵活劝阻其到人行道或路边,以减少交通影响。对一时无法劝阻的,应冷静处理,不得与群众发生冲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避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进一步扩大。并加强路面现场管理与监控,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第三章 交通事故处理的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由交通警察分别按下列情形负责实施:
(一)由最先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民警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先期安全防护工作。
(二)交通中队民警先行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待勤务中队民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向勤务中队民警移交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三)勤务中队民警在交通中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期间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并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负责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期间的交通安全防护工作。
(四)交通中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完毕后,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留在交通事故现场,供勤务中队民警使用;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勤务中队民警负责将交通中队的全防护设施、装备送回交通中队;交通中队民警返回中队后应当及时补充安全防护设施、装备。
(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由负责处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的民警负责,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勤务中队民警在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指派足够警力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明确分工,警力不足时负责向指挥中心(值班室)请求警力支援。
(二)负责向有关联动部门联系救援清障事宜。
(三)负责检查落实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根据现场和道路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交通管制、分流措施。
(五)事故处理主管领导同意保留现场的,决定保留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组织交通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现场的民警应当穿着反(发)光背心,夜间及恶劣天气能见度较低时,应当佩戴发光警示器,遇有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还应当根据需要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和其他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 驾驶车辆赶赴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可以使用警报器;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第十七条 交通警察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履行下列安全防护职责:
(一)应当立即向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现场情况。
(二)根据需要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三)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四)控制交通肇事人,指挥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
(五)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六)勘查工作结束后,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到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现场后,将警车顺向停放在现场来车方向50米的地方,并持续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要及时责令当事驾驶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指挥驾驶人及乘车人到路肩进行事故处理工作。确需勘查现场的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注意其他驶来的车辆。
第十九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迅速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车,划定警戒区,在现场周边设立警戒隔离带。
白天在距离现场痕迹所在的车道内来车方向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间隔30米设置1个,派交通警察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1个。
坡路须在坡峰(最高处)设置反(发)光锥桶或反光警示标志。在匝口等有道路交叉的地点,须在各来车方向设置反(发)光锥桶或反光警示标志。
设置警示标志时,民警应当面向来车方向由远至近码放锥桶或警告标志。
第二十条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由一名民警在警车停放处面向来车方向负责警戒,现场区域较大的应设置多名民警负责警戒,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勘查现场交通警察迅速撤离。
第二十一条 具备通行条件的,负责警戒的交通警察须指挥疏导来往的车辆,减速通过。需要丈量或勘查路面痕迹时必须采取短时间断流措施。
为了保证交通畅通,在不影响现场勘查取证的前提下,做好标记后,可暂时移开一些物品开辟通道。
处置复杂的交通事故现场时,可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封闭全部车道、现场路段或道路。
第二十二条 现场警戒的警车应停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并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车载发光警示屏,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出现场划定范围和离开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二十四条 设有可变信息板的路段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提醒驾驶员减速或绕行通过现场。
第二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并引导急救车、消防车停放在事故车辆附近便于施救的位置;告知现场勘查车、指挥车、急救车、消防车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驾驶员等非直接参与事故现场处理的人员应当在车外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对抢救出的伤员及时转运,等待转运的需移至安全地带等候。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发现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立即向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指挥中心(值班室)应当立即报告支队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机制,通知医疗急救、路政、消防和其他有关部门赶赴现场。
(二)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物品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露物的种类、属性和泄露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对流淌在地面的泄露物,不要随意践踏,也不要任其流淌,应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应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三)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在距离中心现场前后100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指挥公安、消防、急救、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要注意将巡逻车、勘查车停在安全地带,避开泄漏物和有害气体。
(四)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将所有围观人员劝导、疏散至防护范围以外。
(五)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交通警察予以协助。
(六)遇有发生危险品泄漏的事故,交通警察应当立即按规定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在了解所载物品性质前,交通警察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第二十七条 在发生“疫情”时,遇有与“疫情”有关人员的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方可进入现场。到达现场后,须强令车辆内的所有人员不得下车;在距事故车辆前后50米以外设置警戒线,及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阻断交通,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在警戒线外拍摄、摄录现场情况;运送车辆可以继续行驶的,由当事司机标注车辆位置后迅速撤离现场;运送车辆不能继续行驶的,要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调集车辆转移事故车辆内的人员,待事故车辆消毒后再由清障车拖移;办案民警待现场消毒后再进行勘查。
第二十八条 当事故现场的车辆或物品发生火灾时,应首先通知消防部门,同时用灭火器灭火或用沙土、棉被、折叠的棚布等蒙盖。如果是燃油着火,切勿用水泼而助长火势。发生火灾时,人员还在火场内的,用不易燃烧的衣物等护住头部和裸露在外的皮肤后迅速逃离现场,注意在火场内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呼叫,以免烧伤口腔和气管。
第二十九条 当了解到事故现场存有爆炸物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到现场处理险情,同时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切断交通。在爆炸发生时,应立即选择在土堆、树木和建筑物后方就地卧倒,并用手护住头部。
第三十条 事故现场如有濒临倒塌和坠落的建筑物、电杆、树木、车辆和其他物体时,应首先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疏散建筑物内人员和围观人员,然后再设法固定。对要倒塌的建筑物、电杆、树木等,可以用木棍铁架等支撑,对无法支撑的应划定警戒范围,禁止人员进入,或者予以拆除。对要坠落的车辆、物品可以用起重车起吊,用绳索捆绑或者用石块塞垫,在操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绿化、广告牌等设施损毁,妨碍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和过往车辆、人员安全通行的,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尽快消除危险源。
第三十一条 事故现场中遇有人员伤、亡流血的,交通警察在救护过程中须按规定戴好医用橡胶手套,防止接触血液感染传染性疾病。
第三十二条 现场勘查完毕后,交通中队的现场勘查民警可以撤离交通事故现场。勤务中队民警应组织有关人员从事故车辆处,由内向外清理现场,由近及远依次撤离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疏导受阻车辆,恢复交通后驶离现场。
需要保留部分或全部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征得事故处理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不得撤除必要的防护措施。
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将事故车辆和物品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妨碍交通而又暂时无法移开事故车辆、较大物品时,不得撤除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事故的,大队领导接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支队报告。支队接报后应当视情派员赶赴现场,并向总队报告。
第三十四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事故的,支队要认真组织责任倒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安全防护装备、器材不符合配备标准而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追究大队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防护器材、装备日常检查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大队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现场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管理、使用、设置不规范,未达安全防护规范要求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四)现场安全防护监督、指导不力的,追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在执勤执法时发生伤亡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先进集体的评选,负有责任的个人不得参加当年先进个人的评选。
支队应当对模范遵守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为内部规定,对外无效。
本规定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㈤ 体育运动中的安全防护常识有哪些

1、检查自己的身体情况
2、检查场地和器材
3、做好运动准备要穿运动服装、运动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不要携带尖利物品等。做好热身准备活动。
4、控制运动负荷
5、掌握正确的运用技巧
6、注意运动间歇

㈥ 居家安全防护常识有哪些

1、电器线路负载不能过大,不要随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小太阳等);

2、电热水器洗澡前要关闭电源;

3、有婴儿的,不要让孩子接触电源插口;

4、睡觉或离开家时,要关闭电视机、电脑等家电;

㈦ 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 在教室内活动应怎样注意安全?

在教室内活动,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事情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防磕碰。目前大多数教室空间比较狭小,又置放了许多桌椅、饮水机等用品,所以不应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教室地板比较光滑的,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压到手,也应当处处小心,要轻轻地开关门窗,还先留意会不会夹到他人的手。

5.防火灾。不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小鞭炮等危险物品进校园,杜绝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6.防意外伤害。不带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使用时必须有老师指导,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课间活动应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能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神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跳跳绳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三、游泳时应注意什么?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以及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去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有暗流、淤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场所。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和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运动.可以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四、上体育课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产生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铅球、铁饼、标枪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材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和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做双手提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材前要有跳板,器材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材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五、参加运动会要注意什么?

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多、持续时间长、运动强度大、参加人数多,安全问题十分重要。

1.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这是确保安全的基本要求。

2.没有比赛项目的同学不要在赛场中穿行、玩耍,要在指定的地点观看比赛,以免被投掷的铅球、标枪等击伤,也避免与参加比赛的同学相撞。

3.参加比赛前做好准备活动,以使身体适应比赛。

4.在临赛的等待时间里,要注意身体。

5.临赛前不可吃得过饱或者过多饮水。临赛前半小时内,可以吃些巧克力,以增加热量。

6.比赛结束后,不要立即停下来休息,要坚持做好放松活动,例如慢跑等,使心脏逐渐恢复平静。

7.剧烈运动后,马上不要大量饮水、吃冷饮,也不要立即洗冷水澡。

六、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七、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八、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4.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九、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十、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温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续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进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该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用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和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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