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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双语课程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0:40

❶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双语教师待遇信息

关于公布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广大考生:

经研究,现将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南疆四地州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5分。

二、除上述四地州以外的其他地州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

上线入围考生(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考生)请于8月27日-8月30日到所报考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上线未入围考生也纳入面试范围,8月27日-8月30日到所报考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上线未入围面试合格考生不参加报考岗位的竞争,在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下一阶段的空缺岗位调剂。调剂原则在本地州范围内就近调剂,不进行跨地州调剂。

特此公告

❷ 新疆喀什地区双语特陪教师被遗忘了!

你好~!
为了吸来引南源疆四地州具有“双语”基础的汉语言和民考汉学生报考“特培计划”,2009年起在喀什师范学院试点招收50名专科层次数学教育专业“特色班”,由喀什师范学院负责牵头制定面试方案,由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在每年高考前组织“双语”基础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所报考的汉语言和民考汉学生的少数民族语言水平,面试条件由喀什师范学院研究制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特色班”。2009年喀什师范学院“双语特色班”暂定面向喀什地区招生。

特培计划”主要定向为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南疆四地州农村学前“双语”教育机构和农村中小学培养“双语”师资。同时兼顾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巴音郭楞等地(州、市)的贫困县(市)农村学校。

❸ 乌鲁木齐幼儿师范上几年毕业

全名应该叫:新疆幼儿师范
2015年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就业办 2015-06-03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是自治区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学前教师继续教育、保育员岗位培训基地。
学校位于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备,为独具特色的学前、学前双语教育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学理念先进,艺体课教学特色突出,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及疆内各类大型活动和专业比赛多次获奖。多年来承担国家及自治区科研课题,成果显著。培养的毕业生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结构完整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基本功,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积极稳健的社会适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深受疆内外各用人单位的肯定,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生毕业时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汉语(MHK)水平考试等级证等。有良好的就业条件,有多渠道的就业途径,有稳定的就业基地。学校保证给每一个合格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定期回访,长期关心服务于毕业生。
二、2015年初中起点招生计划

2015年初中起点各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年)

招生计划(名)

合计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学前教育

大专

5

300

150

40

75

35

学前双语教育
(对口南疆三地州计划)

中专

3

200

200

幼儿保育

中专

3

50

25

25

学前教育
(内初班分流招生计划)

大专

5

50

50

合 计

600

三、2015年初中起点招生专业及录取办法
(一)普通大专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随着国家、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日益重视,对学前师资的要求也迅速提高,学校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注重学生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培养,加强创新意识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的培训,历届毕业生广受欢迎。
1、报考条件
(1)招收参加了2015年中考的全疆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毕业时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须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要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学习音乐、美术、舞蹈、体育课程的能力。
2、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携带2015年中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两张一寸证件照片直接到我校专业面加试考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10时—7月15日18时。
2)现场报名时间:我校各考点专业面加试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公布)。
3、录取办法
(1)持我校《报名表》、2015年中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到各专业面加试考点领取准考证,参加专业面加试考核。
(2)专业面加试考核内容为面试、音乐、舞蹈、美术、口语测试五项。
(3)依据招生计划、专业面加试成绩,2015年8月10-15日寄发放录取通知书。
(4)没有录取上的喀什、和田、克州的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至对口支援南疆三地州普通中专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就读。
(二)普通中专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对口支援南疆三地州招生计划)
学生在校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政策,全程采用汉语授课,丰富的课程设置,发展的多样性,深受学生喜爱,毕业时具备从事学前教育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汉语,成为具有开展“双语”教学能力的学前教师。
1、招收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州应届初中民语言毕业生(只招女生)。
2、在当地教育局报名,由三地州教育局推荐入学。
3、学校按照录取标准统一复查,合格者正式录取,不合格者自行离校。
4、参加五年制普通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专业面加试,没有录取上的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州民语言学生优先录取。
(三)普通中专三年制幼儿保育专业
招收全疆汉语言、民考汉初中毕业生(只招女生)。
要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毕业生主要面向托幼园所、社会福利院等育儿机构,从事保育员、保健员、保育家政行业育婴师、儿童指导员等工作。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学校报名,经面加试合格后予以录取。
(四)定向免费师范生普通大专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内初班”毕业生分流招生计划)
定向招收“内初班”毕业生,自治区内学办统一录取。在校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优惠政策,毕业后由自治区统一分配工作。
四、收费及优惠政策
(一)收费标准
1、五年制普通大专学前教育专业、三年制普通中专幼儿保育专业:学费每学年3300元,住宿费每学年600元(8人间),教材费每学年400元(预收)。
2、新生入学:校服费(两套)、舞蹈服费(七件套)500元;生活用品费400元(自愿选购);每学年保险费50元(自愿选购)。
校服、生活用品、舞蹈服、保险等供应服务商由学院统一招标。
http://www.yesfxj.com

❹ 南疆民语学校什么时候开英语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

录取原则和有关政策

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民族人口比例、考生类别和考生户口性质,实行以地、州、市为单位择优录取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三市汉族考生录取名额单独下达)。先完成各地招生计划,再执行统招。招生工作按择优录取原则主要招收农牧民子女。

(一)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二)内初班毕业生统一在办班城市参加内高班考试,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不实行单独录取,全部回生源地参加录取。内初班毕业生全部在生源地参加体检、建档。内初班毕业生中的少数民族考生全部按民考汉类别对待,统一参加招生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按民考汉(仅限于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考生)、双语班、民考民三个类别参加录取,执行分地区计划时,录取比例分别按41%、35%、24%的比例执行。民考民类别考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地区本民族双语班和民考汉考生录取分数线。

汉族考生及考生类别不在民考汉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小学、初中阶段用少数民族语言学习或在双语班学习的(以下统称“汉考民”),可按本民族录取分数线录取,也可参照所学语种的民族成分,按生源地区相应类别和同一户口性质的分数线予以录取。

(四)对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州三地州的汉族考生给予照顾,执行分地区招生计划时,三地州的汉族考生不分城乡,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五)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分地区计划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在全疆统一招生中,对人口较少民族或少数民族自治县自治民族给予适当照顾。对少数民族自治州的自治民族的录取比例不低于本州分地区少数民族计划的15%。

(七)招生录取实行限定总分、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办法,录取原则坚持在总分最低控制线之上,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考汉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410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2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双语班、民语类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分别控制在420分、450分,汉语和数学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8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2分;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属于“民考汉”系列的十一个少数民族)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560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7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5分;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门学科成绩都不得为零分数。

(八)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08]7号)文件精神,内高班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B级以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九)对在初中阶段受到地区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荣获地区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考生,参加地区级以上各学科、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归侨、华侨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烈士、英模子女给予照顾录取,但必须有地州纪委出具的证明和自治区级相关部门的证明。

(十)凡被录取的内高班学生,一律注射乙肝疫苗(自费)、结核病疫苗,报到时须将注射卡交学校。

十一、加分

(一)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复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

(二)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分区总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0分的加分奖励。

(三)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全疆总决赛并获奖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奖励。

以上加分政策不实行累积加分。

(四)对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在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

❺ 2016年新疆双语内高班的分数线

新教内学〔2013〕1号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招生工作坚持“面向全区,机会均等;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向农牧民子女倾斜。为进一步做好内高班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现作如下规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坚持“阳光招生”,按照“面向全区、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二、组织机构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内学)负责内高班招生各项具体工作。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招生的前期准备、宣传和动员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组织报名、考试,并根据自治区提供的考生成绩组织体检和建立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工作;协助处理其它问题和日常联络等工作。三、公示为切实体现“阳光招生”,内高班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每个环节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须在各地、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考生所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各地、州、市教育部门要向自治区内学报送公示方式及各公示地点名称,自治区内学将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和新疆班网站公布全疆各公示地点,方便考生查询,以便社会监督。各地、州、市教育局须在公示期间派人督查公示进行情况,公示环节结束后,各地、州、市教育局要留存各公示点的现场照片资料。(体检名单、建档名单和录取结果三个环节公示时,须同时公示学生电子摄像相片)。各公示环节如下:(一)考试成绩公示。(二)体检名单公示。(三)体检结果公示。(四)建档名单公示。(五)录取结果公示。(六)贫困等级公示。四、报名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学校或教育局报名。(一)报名资格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2、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5、未受过任何处分。6、考生直系亲属符合政审要求。(二)户籍条件1、父母在疆内有地方常住户口(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2、考生本人在疆内有地方常住户口(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3、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9年1月1日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地区、性质为准。4、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09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为准。5、因父母在疆内移居造成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迁入时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经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确属疆内移居者,可在现户口所在地报考内高班。(三)兵团考生报名兵团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四)借考报名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异地借考,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自治区内学审核备案。(五)内初班毕业生报名内初班毕业的学生,参加内高班升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由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五、交费根据《关于对新价非字[1998]32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新计价非[2001]1087号)和《关于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评卷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价费[2005]39号文件规定,报考内高班的学生须缴纳考试费用47元,其中每生7元阅卷费交自治区内学(各地、州、市向自治区交卷时同时交纳),另其中每生7元(命题、制卷、巡视和督考等费用)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六、考试报考内高班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疆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合卷)、政治历史(合卷)、英语(民语言类及双语班学生考汉语)。政治历史合卷中调整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地方史),分值不少于30分。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7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6月20日—22日。报考内高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考点、考场设置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安排。考区设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只设一个考区,从保障考生路途安全等角度考虑,部分地区可设分考区(和田地区2个、喀什地区5个、克州3个、阿克苏地区2个、巴州2个、伊犁州3个、阿勒泰地区2个、塔城地区2个、昌吉州2个、哈密地区2个),分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按照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各地区自行确定分考区并报自治区内学备案。考场分别按民语言类(分语种)、汉语言类、双语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内初班毕业生须参加2013年自治区内高班统一考试(属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班城市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负责,与本地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均参加汉语言类考试。七、网上阅卷内高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阅卷,各类别考生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八、体检、建档考试成绩公示后,自治区根据分地区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各地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比例确定体检、建档名单(百万人口以上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2.1的比例体检和建档,百万人口以下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2.7的比例体检和建档,农牧民子女的建档比例不得低于77%),由地、州、市教育局根据公示名单安排考生体检,统一建立《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将体检合格考生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并报送自治区内学。各地向社会公示考生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建档名单时间各不少于5天。公示后将合格考生名单、档案和政审、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原因说明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自治区内学。内初班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一部分要升入内高班就读,其余学生要在区内高中班和内职班就读,因此要求内初班毕业生全部参加体检和建档(不占生源地体检、建档比例),非内初班考生若体检、建档人数不足,严格执行各类别建档比例,不得相互之间调剂。档案内必须具备《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公安部门须在本表背面打印该考生本人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详细信息,若考生法定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时,考生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首页、内页复印件,并均由当地派出所审核确认后加盖户口专用章)、《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考生化验单必须机打)、《考生承诺书》、《家长承诺书》、《内高班、区内高中班学生成长记录表》(须完成考生及学校填写内容)、《内高班、区内高中班学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此表在第一批新生报到时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按录取学校分类统一交自治区内学)、团员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入团志愿书、体育合格证、初中学考体育测试成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县及县以上)及《考生基本信息确认单》(考生本人必须签字、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校长也必须签字确认)等。另外,双语班考生要参加校本英语考试,各地在建档时须将成绩单装入本人档案(未开设校本英语课程或没有考试成绩的,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出具证明)。上述表格必须用汉文填写。(一)由考生或班主任填写《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袋上的相关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对档案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查。(二)《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由学校组织学生如实填写,由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进行逐级审核,最终由当地教育部门认定。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工作,由班主任、德育、党支部负责填写考生思想政治鉴定并按规定署名盖章,鉴定内容要客观、真实。考生所在县(市)教育、公安部门要对《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进行审查确定,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署名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者。2、考生参与宗教活动和考生直系亲属参与“三非”(非法宗教、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教)活动者。3、触犯法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5、直系亲属有重大政治问题者。(三)《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并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育局配合,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要求在地、州、市级指定综合性医院和设分考区的县(市)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地、州、市卫生部门要组织地、州、市综合性医院专家到各县(市)综合性医院组织参与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练掌握《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严格遵循《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考试(测试)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确保体检质量。各地在规定时间内(见《2013年内高班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将合格考生体检表报送自治区内学,自治区将组织体检审核专家组对各地报送考生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各地报送自治区内学的体检表,经自治区专家组审核如有不同意见,内学通过当地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认定复检不合格者,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体检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并负责解释;认定复检合格者,由当地专家组在原体检单上写明复检结论,并将考生体检表随档案送自治区,并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组共同终审。终审结论由当地专家负责向考生本人解释。(四)考生和家长必须认真阅读《家长承诺书》、《考生承诺书》并亲自签名,明确责任和义务。(五)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地、州、市组织的初中学考体育测试(内初班毕业生在班城市统一参加),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课改区C级以上(含C级),非课改区18分以上(含18分),初中学考体育测试未达标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地、州、市在档案袋的指定位置填写考生体育成绩并加盖公章。(六)《内高班、区内高中班学生贫困等级认定表》建档时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乡(街)、村(居委会)有关人员负责据实填写并盖章,由学校、县教育局、民政局审查并盖章。在内高班录取公示期间,此表由地、州、市教育局根据《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及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稿)》确认学生的贫困等级并署名盖章,并进行5天公示。第一批新生在集中报到时,由地、州、市教育局派专人将此表按录取学校分类后交自治区内学。(七)报考内高班考生中有获得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加分奖励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核实汇总后,将名单以地、州、市为单位,在阅卷前单独报送自治区内学。报考内高班考生中有体育、音乐、舞蹈等特长的考生(有地区级以上证书),各地可随档案报送有关材料,以供录取时参考。(八)内初班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须填写《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须完成考生及学校填写内容)、《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区内高中班学生成长记录表》(须完成考生及学校填写内容)、体育合格证、初中学考体育测试成绩单、入团志愿书(原件)、团员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县及县以上)、初中阶段档案(密封)、《考生基本信息确认单》(考生本人必须签字、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校长也必须签字确认)等一并装入《201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档案》袋中交生源地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内初班毕业生均在生源地统一参加内高班招生体检、户籍审核及政审、建档工作。在档案袋“是否内初班毕业生”栏内填写“是”,并在“内初班准考证号”栏内填写考生小学升内初班考号。档案材料与本地考生档案材料一并单独报送内学。九、录取坚持“阳光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治区内学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自治区内学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签发录取通知书。各地在对学生贫困等级确认公示基础上,对其中的贫困生和非贫困生收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新生培训时将费用统一交自治区内学。十、录取原则和有关政策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民族人口比例、考生类别和考生户口性质,实行以地、州、市为单位择优录取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录取法(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三市汉族考生录取名额单独下达)。先完成各地招生计划,再执行统招。招生工作按择优录取原则主要招收农牧民子女。(一)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在2012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比例不低于77%。(二)内初班毕业生统一在班城市参加内高班考试,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不实行单独录取,全部回生源地参加录取。内初班毕业生全部在生源地参加体检、户籍审核及政审、建档。(三)少数民族考生按民考汉(仅限于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考生)、双语班、民考民三个类别参加录取,执行分地区计划时,录取比例分别按43%、37%、20%的比例执行。同民族民考民类别考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地区本民族双语班和民考汉考生录取分数线。同民族民考民、双语班类别考生建档、录取分数线低于民考汉类考生分数线时,不分类别只分城乡,按分数高低进行建档、录取。汉族考生及考生类别不在民考汉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小学、初中阶段用少数民族语言学习或在双语班学习的(以下统称“汉考民”),可按本民族录取分数线录取,也可参照所学语种的民族成分,按生源地区相应类别和同一户口性质的分数线予以录取。(四)对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州三地州的汉族考生给予照顾,执行分地区招生计划时,三地州的汉族考生不分城乡,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五)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分地区计划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统招比例不低55%。(六)在全疆统一招生中,对人口较少民族或少数民族自治县自治民族给予适当照顾。对少数民族自治州的自治民族的录取比例不低于本州分地区少数民族计划的15%。七)招生录取实行限定总分、单科最低分数线的法,录取原则坚持在总分、单科最低控制线之上,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考汉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410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2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双语班、民语言类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分别控制在420分、450分,汉语和数学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8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2分;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属于“民考汉”系列的十一个少数民族)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560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7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5分。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门学科成绩都不得为零分数。(八)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08]7号)文件精神,内高班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B级以下的学生不予录取。(九)对在初中阶段受到地区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荣获地区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考生,参加地区级以上各学科、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归侨、华侨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烈士、英模子女给予照顾录取,但必须有地州纪委出具的证明和自治区级相关部门的证明。(十)凡被录取的内高班学生,一律注射乙肝疫苗(自费)、结核病疫苗,报到时须将注射卡交学校。十一、加分(一)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复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二)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分区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0分的加分奖励。(三)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全疆总决赛并获奖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奖励。以上加分政策不实行累积加分。(四)对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在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十二、纪律在内高班招生的报名、考试、阅卷、体检、户籍审核及政审、建档、录取和贫困生等级认定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在考生的户籍审核及政审工作中,班主任、德育处负责人、学校党支部书记、地(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具体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考生录取、入学资格。(二)在体检中如有错检、漏检,要追究主检医师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取消该考生录取、入学资格。(三)严格执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和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中民族成份确定工作的通知》(新民宗发[2003]103号),严禁擅自更改民族成份。在录取和入学后,凡查出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回生源地就读,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考生、家长或有关责任人若在以上环节中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造成考生入学后被退回生源地就读等情况,第二年将相应减少该地州计划,并将考生、家长或有关责任人通报全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损失,由考生、家长及有关责任人承担。(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依据《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1、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信息、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的。3、扰乱报名点、考场、阅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妨碍招生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4、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纪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安、卫生、民宗等部门撤销其内高班招生工作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l、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和贫困等级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2、在招生工作中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的。3、应回避招生工作却隐瞒不报,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4、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考生录取的。5、在招生工作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6、在体检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责任心不强致使在入校复检工作中发现问题的。7、有其他破坏招生工作行为的。(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1、盗窃或泄露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2、扰乱考场、阅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3、在招生或考试中涂改考生档案信息、答卷、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信息的。4、以招生为名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5、有其他徇私舞弊和违法行为的。十三、本《规定》由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公室负责解释。

❻ 如何利用课前三分钟提升德育教育

记者在阿克陶县一中看到,老师在上课前都会利用课前三分钟时间,以多媒体教学的形式生动地为学生宣讲爱国主义、抵御“三股势力”“去极端化”、民族团结等内容,并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宣誓、校园广播、观看“去极端化”农民小品、开展“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党的宗教政策和惠民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辨是非,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记者翻阅克州一中、阿克陶县一中的“课前三分钟”精品课堂展示集,看到里面分别收录了关于民族宗教极端的危害、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等近百篇维、汉双语教学课程。
据了解,“课前三分钟”教育活动是新课改后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为使“课前三分钟”成为常规性学习机制,克州教育系统专门制定了课程表,如每周一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专题教育,下设两个板块:一是结合思想政治课,设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专题;二是结合民族团结教育,设置“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专题。另外,每周其他课时还安排法律诚信等课程。
阿克陶县一中教师翟金丽说:“‘课前三分钟’的内容,周一是加强民族团结,周二是‘去极端化’,周三讲时事政治,周四是宪法教育,周五老师自己发挥。这些内容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宗教极端思想危害的认识,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促进校园和谐,促进阿克陶县的稳定。”
“课前三分钟”活动在当地开展一个学期以来,学生对“去极端化”、加强民族团结等有了更深刻的认知。“‘课前三分钟’就是让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反对极端思想,反对民族分裂,多学先进文化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阿克陶县一中高一三班学生麦迪娜·吐达吉如是说。
据了解,从今年起,“课前三分钟”将从试点变为推广,在全州中小学普及。克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张金枝说:“我们这个‘课前三分钟’主要是结合‘防渗透’‘去极端化’开展的一项活动,对老师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也是一种有效的载体。”
为做好今年春季开学即将在各校展开的“课前三分钟”教育,克州教育系统自1月20日起,对11所示范校申报教师培训的志愿者教师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交流探讨授课经验。待开学后,已参加培训的教师再向其他教师进行如何上好“课前三分钟”的培训、交流。与此同时,各校还需将“课前三分钟”活动写入教学教案中,以保证教育活动的效果。

❼ 我是一名四年制的中专生,现在在银行实习,明年6月份拿到毕业证书,之后想努力读个雅思,去澳大利亚留学。

新疆幼儿师范啊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是自治区幼儿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保育员岗位培训基地,2009年新疆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在我校正式挂牌。2004年与新疆师范大学联合开办了高中起点普通大专教育并挂牌“新疆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学校位于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现有注册生近4400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备。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学理念先进,艺体课教学特色突出,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及疆内各类大型活动和专业比赛多次获奖。多年来承担国家及自治区科研课题,成果显著。

毕业生广受欢迎 桃李芬芳
建校20年来学校为全疆输送了近万名合格毕业生,这些毕业生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卓然的成绩,大多已成为学前、特教行业的骨干教师,其中许多担任了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等。一部分毕业生成长为全疆各中小学的艺术课骨干教师。在其它行业工作的毕业生也都学有所用,特别是在电视、新闻传媒行业中,一部分已成为疆内外著名节目主持人。
我校学生毕业时持有毕业证、派遣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汉语(HSK)水平考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动漫游戏制作专业学生毕业时持有毕业证、派遣证。有良好的就业条件,有多渠道的就业途径,有稳定的就业基地。学校保证给每一个合格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并定期回访,长期关心服务于毕业生。

2010年招生专业介绍
一、普通中专
1、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是我校的强势专业,招收应届汉语言初中毕业生,培养方向为幼儿教师。课程设置有高中阶段的文化课、幼儿教育专业课与艺体课等三大类。因丰富的课程设置,发展的多样性,深受学生喜爱,1991年招生至今,除向全疆乃至全国各地输送了大量的幼儿教育人才外,还培养出了小学艺术教育、文艺、播音、主持等各类社会有用人才。
2、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方向):招收应届汉语言初中毕业生(招女生),在北京海淀艺术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就读三年,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
随着社会对幼儿艺术教育的日益重视,具有艺术特长的幼儿教师成为广受欢迎的稀缺资源。我校借助北京、青岛两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培养学生具备幼儿教师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其特点增设了不同的艺术课程,成果显著,除了向幼儿园输送所需的师资外,还为疆内外许多高等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等输送了大量的人才。
3、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应届民语言初中毕业生(招女生),在北京黄庄职业高中就读三年,学生在校全程采用汉语授课,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
我校借助北京优质的教育资源,学生在校全程采用汉语授课,毕业时具备从事幼儿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汉语,成为具有开展“双语”教学能力的幼儿教师。
4、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国家特培计划):我校为自治区首批中师免费教育试点单位。2010年定向招收伊犁、塔城、阿勒泰、喀什、阿克苏等五地州应届汉语言、民考汉初中毕业生(限女生)。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培养经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接受全封闭培养。课程设置有高中阶段的文化课、幼儿教育专业课、艺体课和维语文课程等四大类。毕业时具备从事幼儿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掌握维语基本语言,成为具有开展“双语”教学能力的幼儿教师。
5、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招收应届民语言(双语班)初中毕业生。学生在校全程采用汉语授课,毕业时具备从事幼儿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汉语,成为具有开展“双语”教学能力的幼儿教师。
6、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对口支援南疆三地州定向计划):定向招收喀什地区、和田、克州等三地州初中应届毕业生(招女生)。学生在校期间每年享受国家培养经费2000元。
7、两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内初班分流计划):招收应届内初班分流学生。在校期间每年享受国家培养经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前三个学期接受全封闭培养,重点强化学生的政治素养、汉语水平,训练基本的学前教育教学技能;第四学期赴定向就业地州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机构顶岗实习。
8、三年制动漫游戏制作专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目前国内、疆内动漫游戏制作专业技术人才奇缺,就业前景广阔。我校借助北京的优质教育资源,与北京海淀艺术职业学校及北京黄庄职业高中联合办学,为新疆广大喜欢动漫设计制作的各族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机会,在北京就读三年,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书。
二、普通大专
9、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与新疆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在我校就读,毕业时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
随着国家、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日益重视,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也迅速提高。我校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扎实的基本功,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
10、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与新疆师范大学联合办学,高考统一录取,在我校就读,毕业时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
11、三年制特殊教育专业:与新疆师范大学联合办学,高考统一录取,在我校就读,毕业时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

联合办学介绍
我校充分借助内地的优质教育资源,拓展新疆职业教育,先后与北京海淀艺术职业学校、北京黄庄职业高中和青岛艺术学校联合办学。
2010年分别在北京海淀艺术职业学校设有汉语言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方向)班,动漫游戏制作专业班;北京黄庄职业高中设有民语言学前教育专业班;青岛艺术学校设有汉语言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方向)班。
目前这三所学校均为国家重点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多年来培养的学生深受社会好评。
北京海淀艺术职业学校开设的动漫游戏制作专业均被北京市教委认定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教学经验和丰富的动漫项目制作经验。具备目前国内一流的专业教室和设备,配备有动画(原画)创作拷贝教室、游戏CG设计微机教室、描线上色微机教室、影视后期制作非线编辑教室、动漫录音棚、专业画室及专业教具等。学生在校期间就具备了一定的动漫项目制作实践经验,就业前景广阔。
2010年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中专及五年制普通大专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及录取条件
(1)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8岁(报考五年制普通大专的学生年龄不超过17岁)。要求热爱幼教(特教)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学习音乐、美术、舞蹈、体育课程的能力。
(2)最低录取分数线:2010年中考成绩350分以上(含350分);2010年综合素质评定等级C级以上(含C级)。
(3)参加我校面加试合格者(满分为200分;合格分为120分);面加试考试成绩160分以上者、取得艺术类考级五级以上者或近三年参加地区级以上艺体类专业比赛获奖者,降低录取分数线50分录取。报考动漫游戏制作专业不需面加试。
2、面加试安排
(1)各地州、县(市)的学生按规定日期到我校面试点参加面加试,或报到时补面加试。
(2)乌鲁木齐地区及周边地区的学生在我校参加集中面加试,时间为 2010年6月26日、7月11日。
3、录取办法
(1)集中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自治区2010年中职院校统一录取”中按标准择优录取中专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学生。
报考五年制普通大专学生填报中专第一志愿学校为:新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就读)。
(2)登记录取:电话报名及来校登记报名的学生,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新生报到须知》)。到校后先进行面加试,合格者将进行录取资格审查,达到录取标准者,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报考五年制普通大专学生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课与面加试考核,按2010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其他符合普通中专录取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进入三年制普通中专学习。
报考国家特培计划、对口支援南疆三地州招生计划学前双语教育专业的学生由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的要求,依照我校制定的招录条件、标准进行招录。学生到校报到后,我校按照招录条件、标准进行统一复试,合格者正式录取;不合格者自行离校,其中符合我校普通中专录取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进入普通中专自费就读。
报考内初班分流计划学前双语教育专业的学生由自治区内学办统一录取。
报考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的学生到校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合格者自行离校。
二、三年制普通大专录取办法
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根据普通师范类院校录取办法统一录取。考生填报普通专科第一志愿院校为:新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就读)。

收费及补助
1、每学年学费:三年制幼儿教育专业(含艺术方向、双语方向)3300元;三年制学前双语教育专业2800元;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2900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3300元;三年制特殊教育专业2900元;动漫游戏制作专业43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8人间600元、普通间400元);每学年教材费300元(预收);校服费200元(一次性预收);舞蹈服费250元(一次性预收);生活用品费270元(自选);每学年保险费45元(自选)。校服、生活用品、舞蹈服、保险等由学校统一招标。
3、北京、青岛班的住宿、校服、生活用品、保险等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4、我校正式录取注册的普通中专学生(含北京、青岛班),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
5、学校对正式注册学籍一年以上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实行“特困生补助制度”、“特困生减免学费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找chengz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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